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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上春树:是什么让我坚持35年早睡早起?

    信息发布者:秋妹1989
    2016-12-21 16:41:18   转载

      偶尔想做一件事可以叫喜欢

      经常去做一件事姑且算热爱

      能用一辈子把一件事做到极致

      才敢称之为“某某家”  

     

      他是文艺青年之神。但他也是一个成功的顶级职业者。文艺青年大多都爱他,熊爷也爱。他就是村上春树,一个与诺贝尔文学奖赛跑的职业作家。

      据说,他最新的作品即将在中国大陆出版,名字叫《我的职业是小说家》,一本自传性质的书。所以,今天,熊爷想和大家聊的,不是村上的“小说”,而是紧跟其后的,那个“家”字。

      即,一个专业人士身份的村上春树。

      村上春树,一个职业的小说家

      当然,熊爷也爱他的小说。

      他的小说,真的,太好看。独特的语境,迷人的句子,弥散着深邃的谜团般的氛围和清冷的孤独,而有条不紊的节奏感,更是让人不可自拔地,一步一步往青草更青处漫溯。

      以至于熊爷曾经把自己养过的两只乌龟,以他的小说《1Q84》中的主人公“青豆”和“天吾”的名字来命名,现在回想起来真的傻得可以。

      全球的文艺青年都爱他

      但熊爷更尊重的是他成功的职业生涯。

      他写的处女作《且听风吟》就拿下日本群像新人奖,太幸运;

      看似平稳顺遂的写作生涯感觉受到了神的独爱,创作十三部长篇小说,超过五十种语言译本,短篇与散文也遍地开花,出一本卖一本叫好一本。

      《挪威的森林》单是在日本就畅销千万册,《1Q84》被誉为“新千年日本文学的里程碑”,《没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礼之年》,用一周时间,创日本文学史上的最快突破100万册的纪录。

      多么赚钱的一个文艺青年啊!

      他的处女作《且听风吟》获得文学新人奖

      还被翻拍成同名电影

      而他拿不到诺贝尔文学奖,一大票迷弟迷妹们替他急,急得直跳脚的那种,真是赢得了整个世界的宠爱,有!没!有!

      可是,若你觉得他是轻轻松松就当上有花不完的钱有温暖的家有事业有无数人爱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的人生赢家,那你就错了,大错特错。

      熊爷最爱的,正是他对事业的坚持。

      村上把写小说当成自己毕生的职业与追求,把写小说的自己写成了一个“小说家”的那种坚持。而这一点,非常非常非常不容易。

      村上用自己35年的职业写作生涯告诉我们:早睡早起、坚持锻炼身体、做自己喜欢的事,并不是没有道理。

      年轻时候的村上,长得也是不要太一般

      可是努力又有才华的人长得再好看一点

      那还让别人怎么活呀?

      早起的人生

      ▼

      早晨四点半写小说,晚上九点钟就睡觉

      感觉能长命百岁的村上啊

      好的作家不都是应该醉生梦死英年早逝吗

      早起狂魔村上君的写作人生,是从一场棒球赛开始的。

      一个寻常日子,一场寻常棒球赛的观众席上,坐着当时还普普通通的村上。棒球手挥棒击中球,发出响彻全场的清脆声响的那几秒钟,他的脑袋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

      “对啊,没准我也能写小说。”

      和有的大作家不一样

      村上一开始并没有非做小说家不可的想法

      这种神奇的瞬间一定也在大多数人的寻常日子中出现过,而且不止出现过一次:

      在面条呼哧呼哧吸进嘴里瞬间,突然觉得“没准我也能成一个不错的画家呢。”

      在撰写老板布置的枯槁方案时,心里想着“拜托,我这双手是会拍出伟大的摄影作品的好吗。”

      在被路人第n次拒绝接收传单时,眼白往上一翻:“切,等我红了别哭着求我要签名咯。”

      “想一想”只是泡沫和刹时烟火,以此为目标并数十年如一日地严格执行,这种“当时只道是寻常”的时刻,才会变成人生中命中注定的奇迹一刻。

      当村上决定当一个职业小说家之后

      惊人的写作力强大到连熊爷都害怕

      为了不辜负这一刻,在立志成为小说家之后的三十多年的漫长岁月里,村上君为自己的生活设定了雷打不动的写稿模式。

      写长篇小说时,凌晨四点左右起床,不用闹钟,因为生物钟自带闹铃属性,到点了就从床上弹起。泡咖啡,吃点心,不刷脸书、不剪指甲、不补回笼觉也不思考人生,立即开始工作。

      写多久?五六个小时,到上午十点为止。写多少字?每天写十页,每页四百字,换算成村上用的电脑就是两屏半。

      写好十页了还想写怎么办?不写了,坚决不写。写了八页实在写不下去怎么办?逼自己写满十页,像刀架在脖子上那样。

      “天黑了就不工作。早晨起来写小说跑步做翻译,下午两点左右结束,接着就随心所欲。”

      每天早晨四点半起床写作的人生

      熊爷无法想象

      喂,村上君,你这样子生活会不会太有规律了,不是说好了天才作家都要有烟雾缭绕的创作间和潦倒悲惨的人生嘛。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生活超有规律的早起狂魔boy,写出了一本又一本长篇小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畅销奇迹。

      比起“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写稿时要泡澡嚼苹果,《洛丽塔》的作者纳博科夫要在车上阅读和写作,海明威和伍尔夫创作的时候总是要站着;

      村上春树的早起怪癖简直再正常不过,甚至值得制作成宣传单撒遍全世界:“早起的人生,真的是有在赚的噢!”

      坚持跑步

      ▼

      会写小说就算了

      还是马拉松健将

      这位哥哥

      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吗

      村上春树,一个小说家,却拥有战果颇丰的蜜汁马拉松生涯。为什么要跑马拉松,就不能安安静静地当一个文艺气质男纸吗?

      其实,村上跑步,正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小说家这个光荣而伟大的事业。

      开启职业小说家的生涯之后

      村上春树就坚持长跑

      别看村上君照片上一脸营养不良的瘦弱样,他其实妥妥属于易胖体质,喝完水觉得脸肿了一圈,吃完一块牛排就觉得腰间上添了块赘肉的那种。

      和无数上班族一样,村上君的宅家写作生活也是在一把椅子上度过的。

      一开始的时候,村上也是一个大烟鬼,写作这件需要高度集中的事儿,香烟就是他的弹药,每天60只香烟的体量让他变成了一个行走的烟雾弹,浑身上下都是烟味,手指都被烟蒂染成蜡黄。

      “打算作为小说家度过今后漫长的人生,就必须找到一个既能维持体力,又可将体重保持得恰到好处的方法。”村上说。

      运动减肥不反弹,节食让人心惶惶。他选择了长跑。

      这一跑,就跑了三十五年,根本停不下来。

      在村上的小说家世界

      写作和长跑简直不能更配噢

      跑到戒了烟,跑到身线干净紧实苗条鲜少生病,从夏威夷的考爱岛到马萨诸塞的剑桥,从日本村上市参加铁人三项赛,到踏上希腊马拉松长跑古道,他,永远奔跑。

      跑着跑着还出了本跑步经《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就是这样“将自己感到的想到的,就这般原模原样、朴素自然地写成文章得了”的书,在中国也受到热烈欢迎,成为跑步者的居家励志必备书籍,随随便便也卖了几十万册。

      村上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天生才华横溢的小说家,没有喷薄而出的创作源泉,为了写出像样的小说,“非得奴役肉体、耗费时间和劳力不可。”

      因为持续锻炼的关系

      这几十年村上身体倍儿棒

      都没生过什么病

      燃鹅,村上君不是神,也常常出现“今天不想跑步”的时候。

      每次这个时候他都会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你大体作为一个小说家在生活,可以在喜欢的时间一个人待在家里工作,既不需早起晚归挤在满员电车里受罪,也不需出席无聊的会议。这不是很幸运的事儿么?与之相比,不就是在附近跑上一个小时么,有什么大不了的?”

      对啊,各位,有什么大不了的!看我们再找什么借口咯!

      口口声声没时间,人家村上要写小说写专栏,还要旅行到处玩,还得顶着外界的压力以及诺贝尔文学奖万年陪跑者的“光环”,人家都有时间,我们凭什么说自己没时间。熊爷好气自己。

      努力工作为自己赚退休后的医药费是吗?

      长跑已经成为了村上生活之必需

      当然,人家村上也说了,每个人适合的生活方式都不一样,关键是,不仅要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还得摸索出一套对自己有益的生活方式出来。

      村上跑步是为成为一个小说家而做出的努力,而看看我们自己呢,愿意为我们的梦想和健康付出相应的“牺牲”么?

      你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你的天赋

      ▼

      写长篇小说写累了

      不如写篇散文放松放松吧

      “我没有一天不写作。随笔也好,翻译也罢。总是要写些什么。”

      写小说之余,村上也随笔。

      村上春树把自己写的随笔比喻成寿司店里的寿司,“我家的寿司非常美味,材料都很新鲜,我对此很有自信。”

      熊爷深以为然,每次徜徉在村上的随笔寿司店,都是一口一个,不知不觉就把一整个寿司店给吃空了。

      村上的随笔集

      往往都会配以大桥步的可爱插图

      这个把写作当成毕生事业的男纸,到底有多爱写呢?

      村上君说,他的脑袋中有很多抽屉,微不足道的小插曲、小知识、小记忆,伴随星星点点的世界观点缀其间,写起小说来,这些材料随处都有用武之地。

      有合适的材料加工成短篇,就写短篇;短篇写一写,觉得“哎哟不错有写成长篇的潜质”,就添砖加瓦,浇水施肥,怀抱着让一棵小苗长成大树的心,开启早起狂魔模式,每天四点半早起写满十页纸;抽屉里还有别的一些边角料,随性发挥,由心处置,就是一篇不错的散文了。

      就像有条不紊地吃一份牛排一般,先切块小的试试味,觉得不错把大块的牛排切成一块一块,呼哧呼哧地趁热吃了,剩下的汤汁也要用面包块吸满满,直到剩下一个可以当镜子照的空盘。

      呆萌的画风简直不能更搭啦

      什么叫掏空自己,这才叫掏空自己。

      “我的本行是写小说,基本认为自己写的随笔就好比是啤酒公司生产的乌龙茶。而一旦决定生产乌龙茶,那么目标直指生产出全日本最美味的乌龙茶,就是一介写作人理应拥有的气概。”

      村上爱写得要死,他也能写,乐此不疲,爱着的事,兜兜转转出不了“写作”这个圆。

      再反观我们自己,是否有持之以恒、无论如何都想要做、且无论如何都想要做好的事呢?

      村上春树的小说随笔都好看

      以自己的意愿过一生的前提是勇敢

      ▼

      叛逆boy的完美逆袭

      就是这么会写、爱写的村上君,可并非不是那种小时候别人一看到他就可以指着说:“哎哟哟,这个小孩将来一定是个小说家”的那种范儿。

      小时候的村上,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叛逆boy。

      身为国语老师的爸爸想让他继承衣钵学习古典文学,他就要不管不顾地一头扎进西方文学的激流中;

      初中时不爱学习,泡妞抽烟逃课却样样行,在校刊上也没少发表文章,如果他长得再好看一点,应该是偶像剧里负责才华的男二号吧;

      从小喜欢爵士乐,这个穷小子只能靠饿肚子,把午餐省下来的钱拿去买唱片,毕业后就成天泡吧蹭歌来听,25岁时索性开了个爵士乐酒吧,过着文艺青年都向往的小日子,白天卖咖啡晚上卖酒,听着爵士乐自己也能随时嗦两口,生意也兴隆,再这样下去开几家连锁店进行商业版图的规划什么的就要提上日程了吧。

      开酒吧赚小钱,写小说才赚大钱

      坚持梦想这件事儿,还真是奇妙

      后来的故事熊爷在开头也说过了,一场普普通通的棒球赛,就这样转变了他的人生轨迹,那一年,他已经33岁了。

      33岁的时候,你有勇气放弃你所拥有的一切,改变你所有的生活方式,进行一场彻彻底底的刺激人生大冒险吗?村上敢。

      他把自己的酒吧转让,然后彻底投入进了写小说这件事情上。

      他的所有爱好,也都一脉相承似的,成为了他的文风,成为了他的素材。

      喜爱爵士乐的他

      收藏啦一整面墙的唱片

      他的小说,鲜有日本古典文学的影子,却充满了浓浓的美式文学印记,描述的都市人群的孤独,引发了无数人心中的共鸣;

      他为自己热爱的爵士乐,在自己的文学世界里找了个容器,写就《爵士乐群英谱》一书,完成了热爱一件事最伟大的仪式;

      包括他所坚持的长跑,都有《当我谈跑步时 我谈些什么》,为世人了解他的内心世界开了个小窗;

      而超级爱猫的村上春树,更是为猫专门写了一本书,把那些与猫一起深深浅浅的回忆,写成铅字,篆刻在白纸上。

      猫也成为他作品中出现的意象

      村上说:“不管全世界所有人怎么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无论别人怎么看,我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怎么也长久不了。”

      按自己的意愿过一生,何其简单,又何其困难。

      有过挣扎迷茫,挫折困苦也都稀松平常,但只有热爱,并愿意为这个热爱奉献一切,才能干出伟大的事情来,才能成为“某某家”。

      成功,你得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

      我喜欢你不止我喜欢你

      而是抱着一只熊在春天的原野上

      滚~来~滚~去~

      说了这么多,都是熊爷所钦佩的村上春树的人格部分,但熊爷最喜欢的,还是村上那双发现美的眼睛,和与之相匹配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眼睛输送材料锁入心的抽屉,而想象力则把它们加工成一个个鲜活的段落和句子,在你阅读的时候,时不时击中你的心:

      但孤独仍不时猛刺我的心。甚至喝进的水和吸入的空气都带有尖刺刺的长针,手中的书页犹薄薄的剃刀片白亮亮闪着寒光。在凌晨4时寂静的时刻里,我可以听到孤独之根正一点点伸长的声音。

      ——小说《奇鸟行状录》

      我认为最理想的派对应该是这样子:人数在十到十五人之间,人人悄声交谈;大家都不交换什么名片,也不谈论工作;房间的一角,弦乐四重奏规规矩矩地演奏着莫扎特;不怕人的暹罗猫惬意地睡在沙发上;美味的黑品诺葡萄酒已经打开瓶盖;从露台可以眺望夜幕下的大海,海面上浮着半轮琥珀色的月亮;微风带来无限芬芳,身着丝绒晚礼服、睿智而美丽的中年女子亲切地向我解释鸵鸟的饲养方法。

      ——散文《大萝卜和难挑的鳄梨》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过着平凡的生活,坐坐公共汽车,漫无目的地散散步,在附近的商店买买萝卜和大葱。

      ——散文《爱吃沙拉的狮子》

      最妙的,还是他在小说《挪威的森林》里的那段形容“喜欢的程度”的话:

      “最最喜欢你,绿子。”

      “什么程度?”

      “像喜欢春天的熊一样。”

      “春天的熊?”绿子再次扬起脸,“什么春天的熊?”

      “春天的原野里,你一个人正走着,对面走来一只可爱的小熊,浑身的毛活像天鹅绒,眼睛圆鼓鼓的。它这么对你说道:‘你好,小姐,和我一块打滚玩好么?’接着,你就和小熊抱在一起,顺着长满三叶草的山坡咕噜咕噜滚下去,整整玩了一大天。你说棒不棒?”

      “太棒了。”

      “我就这么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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